《德州日报》播报:平原法院党建+执行“1+1>2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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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1日,晚上8点30分,平原县法院执行局内灯火通明。执行局负责人、执行团队党支部书记魏晓宁带领4名党员执行干警正忙着处理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。
面对疫情防控下特殊的执行背景,平原县法院执行局以党建工作为抓手,将党建与执行工作拧成一股绳,做到党建队建共同推进、有机融合,积极推动党建与执行工作双促进、双提升,实现“1+1>2”的效应。
完善机制,确保党建“落地有声”
近日,平原县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。此案中,申请执行企业是当地知名民营企业,如果处置不当,就会影响到营商环境。“党员关键时候要站得出来。”受理该案后,平原县法院迅速启动涉民营企业执行会商机制,由魏晓宁带队,优秀党员干警配合,先后多次走访协调,最终案件促成和解,案款执行到位。
平原县法院执行局共有20名干警,党员占了16人,是该院党员干警占比最高的庭室。支部要建强,落实是关键。该局把落实党的制度跟完成业务工作有机结合,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党员干警召开例会,汇报每周工作,通报、分析研究问题解决方法。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,定期举办主题党建活动,下基层、进企业开展“党员活动日”活动。通过党员干警例会、支部会议,使干警们议有帮手、学有榜样、赶有目标,获得最大化的团队效应。
发挥榜样力量,优秀党员“树起来”
8月31日,走进平原县法院执行局,随处可见党员先锋岗,每名党员干警桌上都摆放有“党员示范岗”。党员们把党员身份亮起来,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最优服务,这是该局积极探索创建“党建+执行”工作模式的一个镜头。
执行局干警刘成国是一名有26年党龄的老党员,工作35年来,他办理案件近4000件,多次收到感谢信和锦旗。今年7月,刘成国遇到一件难案,申请执行人远在外地,被执行人又杳无踪迹,没有能够执行的财产线索。在周五例行会议上,刘成国将该案件进行了详细陈述,在和同事交流中,刘成国找到了执行新思路。
为妥善执结该案,刘成国利用晚上下班时间和申请执行人进行网上沟通,以视频方式与申请执行人完成文书送达、授权委托等工作流程。随后,他又通过公布社会失信人员名单、微信定点投放等方式,利用舆情影响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出现,促使案件顺利执结。“作为老党员,应当自觉树立榜样,争当为民服务的排头兵。”刘成国说。
为使党员干部将初心使命更好融入日常、见于司法,平原县法院定期举办优秀执行干警、先锋示范执行团队等评比活动,激励党员干部争当政治过硬的时代先锋,把党规党纪贯穿于每件执行案件全过程。
新老“传帮带”,党建带队建
平原县法院执行局在充分发挥老执行干警经验优势的前提下,积极调动年轻干警的工作主动性,实行“一对一”“传帮带”执行工作模式,“以老带新,以新促老”,大大提高了执行质效。
调到执行局工作时间不长的年轻干警李延博是一名新党员,为了增强归属感和凝聚力,魏晓宁带领党支部全体党员为李延博过了“政治生日”,并且在每次党支部会议上,鼓励他发言,与老党员交流心得体会。
在执行张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中,被执行人本应履行赔付义务,但却和李延博玩起了“捉迷藏”,始终不见踪迹。在一次党支部会议上,李延博听老党员干警说起以前的执行故事,那时网络和通信技术不发达,干警执行全靠两条腿,趁一早一晚当事人在家时入户“抓现行”。受到老干警启发,李延博起早贪黑寻找线索,终于在一个凌晨将睡意朦胧的被执行人拘传。最终,案款全部履行。
通过“传帮带”模式,年轻执行干警得到迅速成长,以党建为引领,队伍建设得到极大提升,总体执行业务水平迅速提高。今年以来,在疫情影响下,执行局仍开展了“猎头行动”“拔钉行动”等专项执行活动,充分运用周末、节假日及凌晨执行,成功执结案件825件,追回执行款6207.96万元,兑现了群众胜诉权益。
“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建设,借助党的组织优势、组织功能、组织力量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落实,实现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。”平原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厚德顺说。
编辑 | 王振洁 刘璐
审核 | 王娟